
67 万买的奔驰SUV,投保 52 万车损险,被追尾后修配厂报价 53 万建议报废,对方保险公司却只愿按二手车行情赔 20 多万 —— 这桩发生在一位女高管身上的糟心事,戳中了车险理赔的核心矛盾:车损险保额与车辆实际残值的脱节股票学习网,到底是谁在 “不合理”?一边是按保额缴纳保费的车主,一边是按现价定损的保险公司,这场纠纷的背后,藏着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 “超额投保” 乱象。
事情的关键在于车辆残值的大幅缩水。这位车主两年前买的奔驰 EQS纯电 SUV 是试驾车,入手价 67 万已属优惠,可纯电车市场价格波动剧烈,如今连迈巴赫版本的 EQS指导价虽 150 万,实际成交价却仅 60 多万,普通版本二手残值跌至 20 多万并不意外。按照车险理赔惯例,对方全责时,保险公司会依据车辆当前实际价值定损,而非购车价或保额,这也是行业通行规则 —— 毕竟车辆属于消耗品,折旧贬值是客观事实,新车落地打八折、开两三年剩半价的情况并不少见,按现价赔付在流程上似乎无可厚非。
展开剩余56%真正让人难以接受的,是 “高保额投保” 与 “低残值赔付” 的不对等。车主投保时,保险公司按 52 万保额收取保费,可理赔时却以 20 多万残值定损,相当于车主长期为 “不存在的价值” 支付保费。这种情况并非个例,不少车主都曾遭遇类似问题:保险公司在承保时,往往按车辆购置价或较高估值定保额,却未明确告知车主保额与实际残值可能存在的差距,也未及时根据车辆折旧调整保额,等到理赔时才以 “按现价赔付” 为由降低金额,本质上是利用信息差让车主承担了超额保费成本。
这起纠纷也暴露了车险行业的规则漏洞。按照保险原理股票学习网,保额应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相符,超额投保部分本就无效,可现实中,保险公司既未主动提醒车主调整保额,也未对超额部分进行核减,反而持续收取全额保费。对车主而言,若能证明投保时存在超额情况,可依法要求保险公司退还超额部分的保费;对监管部门来说,也需完善相关规则,要求保险公司定期与车主核对车辆残值,及时调整保额,避免 “高保低赔” 的不合理现象。毕竟保险的核心是风险对等,不能让车主花冤枉钱,更不能让规则成为保险公司盈利的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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